
本报讯(记者 吴珊 通讯员 朱芳)9月2日,岳塘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依据《城镇燃气管理条例》,对湘潭市飞虹燃气有限公司及行政相对人个人分别给予了行政处罚。
6月底,岳塘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接群众举报,昭山镇新湖村泉塘组有人在不安全场所储存燃气,存在较大安全隐患。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。经核查,这个营业点业主未持有湘潭市飞虹燃气有限公司的供气营销员证,仍擅自充装燃气。而湘潭市飞虹燃气有限公司违反规定,为非自有气瓶充装实体燃气。
要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,必须有详实的证据。岳塘区城管执法队员通过不断取证调查,历时近2个月,最终依据《城镇燃气管理条例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八项及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,对湘潭市飞虹燃气有限公司下达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,罚款1万元;对营业点业主个人下达了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,罚款1000元。
责编:周冠成
来源:湘潭日报
“我爱湘潭我的家——岳塘记忆”文化打卡点:法华山
“我爱湘潭我的家——岳塘记忆”文化打卡点:山市晴岚
“我爱湘潭我的家——岳塘记忆”文化打卡点:昭潭
“我”和岳塘的故事|蔡蔡和大乔:返乡青年 逐梦“绿心”沃野
“我”和岳塘的故事|朱大可:深耕岳塘 开拓创新 成就电气“小巨人”
岳塘区“我爱湘潭我的家”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主题活动暨“活力湘潭 快乐走娃”活动启动
文旅新区 多彩岳塘丨在七星桃花源遇见“世外桃源”
我爱湘潭我的家|岳塘区:欢天喜地闹元宵
下载APP
分享到